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做出具体部署。此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财政支持 转废为宝,鼓励有机肥替代化肥
《意见》从财税、金融、用地、用电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支持措施。
强调整县推进→把相关资金资源集中整合起来,握成拳头形成合力。今年整合中央财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资金和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资金,支持100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
同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部分畜禽主产省的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给予支持;鼓励地方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明确能源化、肥料化利用方向。《意见》明确,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重点向畜牧大县倾斜。
同时要求,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
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接收其入网;
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今年支持100个畜牧大县和果菜茶大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目标 2020年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要达到95%以上
《意见》指出,要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科技装备支撑。
要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机肥资源化利用的关键问题。
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由于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密度低,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增值空间小;制造、购买、使用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的优惠政策不足,生产和使用者盈利空间小,甚至可能亏钱,生产者和使用者效益通常无法与长期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和扶持的化肥相比,导致畜禽粪便等优质的肥料资源无法得到利用。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加强制度法规建设,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制度政策体系,为畜禽有机肥资源化利用提供根本保障。